湖南久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7 10:22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久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17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方式:0737-4423852

  通讯地址:益阳大道188号  益阳市赫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龙岭产业开发区沧泉新区

建设单位

湖南久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久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内预留厂房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项目建筑面积143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贮存区、围堰及收集沟等。项目完成后,年收集中转危险废物10000吨,厂区最大暂存量490吨,收集范围为益阳市及周边市州。项目收集的危废类别、经营规模以实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治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更换的喷淋塔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安全处置。

废气治理:按要求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治理工作。优化厂区布局,产生废气的储存区须全封闭,加强无组织排放源的控制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全封闭式贮存区废气有效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废气处理措施(碱液喷淋+湿电+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通过厂区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的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中新扩改建厂界标准要求。

噪声:合理优化总平面布置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危废暂存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防止二次污染。收集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抹布、吸油毯、废拖把、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定期外委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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