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环境监测站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二)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全市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排污企业管理及排污费征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
(三)承担应急监测任务,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参与本辖区污染事故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四)负责本地区环境监测网业务工作的组织、指导与协调。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业务需要,全站现设置了办公室、质量保证室、综合技术室、中心分析室、应急监测室、质量监测室、重点污染源监测室、大气室八个科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环境监测站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环境监测站部门决算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环境监测站 |
第二部分 益阳市环境监测站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7无数据,因为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没有安排“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8无数据,因为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环境监测站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环境监测站 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收入总计1,149.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4.86万元,下降6.12%;支出总计142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0.65万元,增长24.58%。主要原因:2019年收入减少的原因的专项收入减少,2019年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使用了2018年结余的专项资金。
二、关于益阳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149.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7.6万元,占 92.02%;上级补助收入91.7万元,占7.98%。
三、关于益阳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4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4万元,占79.39%;项目支出293.2万元,占 20.61%。
四、关于益阳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7.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5.65万元,下降9.8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5.43万元,增长23.84%。主要原因: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的专项拨款收入减少,2019年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使用了2018年结余的专项资金。
五、关于益阳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7.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5.65万元,下降9.8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5.43万元,下降23.84%。主要原因: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的专项拨款收入减少,2019年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使用了2018年结余的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9.4万元,占 0.71%,卫生健康(类)支出54万元,占4.07%,行政运行支出68.2万元,占5.14%,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5万元,占6.41%,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819.7万元,占61.78%,污染防治与减排支出88.3万元,占6.66%,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2.5万元,占3.2%,其他节能和环保支出103万元,占7.76%,住房公积金支出56.6万元,占4.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1.58%。其中:
1. 教育(类)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9.4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建设经费支出。
2. 卫生健康(类)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4.03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全部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缴纳。
3. 行政运行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2万元,全部用于增人增资和全市范围的综治奖等。
4.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全部用公用经费和弥补人员经费不足。
5.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9.61万元,支出决算为819.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51.73万元,公用经费5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19万元。
6. 污染防治与减排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3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32.3万元、水体15万元和其他污染物防治41万元。
7.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全部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
8. 其他节能和环保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全部用于监测能力建设(2018年结余专项)。
9. 住房公积金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58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全部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六、关于益阳市环境监测站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0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9.2万元、津贴补贴80.7万元,绩效工资20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1万元,医疗保险缴费8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万元,临时工工资34.8万元,住房公积金8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7.5万元,维护(修)费3.2万元,租赁费0.4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工会经费22.6万元,福利费34.1万元,其他交通费7.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5万元。
七、关于益阳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与上年同期一样;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与上年同期一样。
八、关于益阳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作为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机构,不需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为1091.18万元,支出为1091.18万元。决算收入为1149.3万元,支出为1422.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多拨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327.38万元(其中350万元为环保局调剂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少拨269.2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348.2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6.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故不统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政府采购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全部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