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发布时间:2016-06-13 09:28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益阳市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省环保厅:

益阳市中心医院前身为挪威传教士尼尔逊医师于1906年创办的“协信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建设地点位于益阳市康富北路118号。医院现有2II类射线装置,11III类射线装置,1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使用核素为131I),1台后装机(使用放射源为192Ir),上述射线装置及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已分别于2007年、2011年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312月进行了验收工作,于2014421日变更领取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湘环辐证【00481】(有效期至20194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形式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益阳市中心医院于20162月委托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拟开展的放射诊疗核技术应用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环评项目包含10MeV直线加速器1台(II类射线装置)、CT定位机1台、SPECT-CT1台、DRCT1台(III类射线装置)以及核医学科2处(包含新增99mTc核素利用及131I工作场所迁建为1处,125I粒子植入为1处),以及设备所需的机房和辅助机房。本次环评中,放射治疗中心(一层布置1台直线加速器和1CT定位机,二层为直线加速器配套用房及办公用房,三层为新增核医学科(99mTc131I),四层为办公用房,基建工程还未开展,装修工程尚未开展,设备还未购买,拟新增的125I粒子植入位于现有肿瘤治疗中心模拟定位机房,还未购买;门诊大楼一层的DRCT均已投入使用,且使用至今,无辐射事故发生,因此,本次项目属于补办环评手续。

该院提交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基本满足审评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报告书对拟使用的核技术利用项目描述较清楚,辐射污染因子和主要照射途径确定准确,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基本可行。报告书提出了医院应制定的各项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管理制度。在落实报告书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其辐射防护与安全是可确保的。我局通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的审核,原则同意环评报告的结论和建议。报告书应进一步核实各项预测数据,细化完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及要求一览表内容。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我局同意上报省厅审批。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工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核技术利用项目工作场所须设立辐射警示标志,严格实行分区管理,管理制度须按要求上墙;
  
(二)核技术利用项目机房均要设置通风换气系统,以免有害气体浓度达到一定程度后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三)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健全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辐射防护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经省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可的有资质单位的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五)医院必须认真做好原址核医学科的退役治理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原核医学科退役相关手续,在有关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治理。防止退役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治理完成后,经过有资质的单位验收合格后,原核医学科才能无限制的开放使用;

(六)医院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剂量监测及体检工作并加强相关的档案管理;

(七)建设项目试运行三个月内应按规定申请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6年6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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