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市沅江市向阳湖渔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7 12:00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242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市沅江市向阳湖渔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

益阳市沅江市阳罗洲镇

建设单位

国能(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电压等级为220kV,主变容量:(1×80+1×260)MVA,采用户外布置形式;站区红线总占地面积1438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有主控楼、主变压器、SVG、综合楼、附属用房、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油池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运行期的固废、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环境风险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强化施工环境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范围进行建设;合理安排施工期高噪声作业时间,防止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在施工时,尽量避免在地表水体附近堆放施工材料运输建筑材料时要菜取遮盖防尘等措施。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直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采用噪声较低的生产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避免深夜运输,禁止夜间高噪声机械施工等。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如限载、限速,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外运处理,运输需加盖篷布,禁超载,防散落。对于升压站,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控制配电构架对地距离,以及构架间位置关系应保护一定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配电构架与升压站围墙应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升压站厂界的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标准。对升压站和职工办公区进行适当绿化;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作农肥;加强设备保养,墙体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变电站需设置事故油池,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事故油池容量按单台主变压器 100%油量设计,确保事故油池的容积满足标准要求;加强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完善警示标志,预防和及时处理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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