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初审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03 00:00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位于益阳市沅江市南嘴镇余百新村,是一家年产10万吨以上的制浆造纸企业,主要生产高白度静电复印纸等文化用纸。该公司于2011年8月15日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02341〕),批准使用放射源85Kr和147Pm各1枚,均属于V类放射源。该公司目前实际只使用了1枚85Kr,147Pm一直未购买。该项目于2013年通过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辐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公司由于业务的需要,计划再增加3枚85Kr放射源。主要用于纸张的定量和水分检测。

  该公司提交的登记表格式与内容基本满足审评要求,登记表对放射源的使用性质描叙较清楚,辐射污染因子和主要照射途径确定准确,辐射安全与辐射防护措施基本可行,在落实登记表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其辐射安全是可确保的。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工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评登记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经省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可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二)、建设单位必须建有满足辐射防护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或设备。 

  (三)、完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明确责任人与详细联系方式,辐射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应由法人代表担任。

  (四)、建设项目试运行三个月内应按规定向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申请建设项目辐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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