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益阳市阳和种猪扩繁场牲猪养殖场粪污治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1-07 15:25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环生验﹝2016﹞05号

关于对益阳市阳和种猪扩繁场牲猪

养殖场粪污治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竣工验收的批复

 

益阳市阳和种猪扩繁场:

    你公司委托湖南亿美有害物质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益阳市阳和种猪扩繁场牲猪养殖场粪污治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关于对益阳市阳和种猪扩繁场牲猪养殖场粪污治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函》已收悉,现根据聘请的专家组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益阳市阳和种猪扩繁场位于赫山区新市渡镇阳和村,占地面积21344平方米,存栏生猪2516头,本粪污治理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该项目于20147月由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环评报告表,20141229日,益阳市环境保护局以益环审(表)[2014]24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目前,项目的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2016621-23日,湖南亿美有害物质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的现场监测。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包括恶臭气体、NH3H2S和猪场内的饲料粉尘。企业对臭气体、NH3H2S采用加强猪舍通风、及时清理猪舍和销售干粪等方式从源头尽量控制臭气的产生,对饲料粉尘采取布袋除尘法进行除尘。

2、废水: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猪尿、生猪及猪舍冲洗水)和生活废水,企业的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主要采取格栅池+调节池+沼气池+储粪池的流程,用“厌氧+还田”的模式用于浇灌周边竹林,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猪的叫声和饲料加工,企业采取合理布局猪舍、搞好车间外绿化的方式降低猪叫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密封车间、对设备固定地面并加装橡胶防震垫等方式,减少饲料加工噪声。

4、固废:本项目的固废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死猪、猪胞衣、猪粪、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和沼渣以及医疗废弃物。目前,企业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死猪和猪胞衣由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处理;猪粪经密封至沼气池发酵后产生的沼液、沼渣直接用于农田灌溉;畜禽防疫的玻璃器皿交益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回收处理。

5、本项目500m卫生防护距离内的25户居民,已有4户已搬迁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设东、南、西、北四个监测点对臭气浓度、颗粒物、硫化氢和氨气进行了监测,其监测最大监测值依次为500.1450.0380.43,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新改扩建)。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7.3dB (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为48.3,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验收结论

    益阳市阳和种猪扩繁场牲猪养殖场粪污治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验收合格。 

五、要求

1、本项目为年存栏2000头生猪养殖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改、扩建和新上其他项目。

2、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生态养殖模式进行养殖,加强对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完善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要严格废水的处理和排放,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确保污染物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畜禽防疫的玻璃器皿等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储存、处置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4、要严格按照验收监测建议对猪场进行进一步的建设,完善废水处理设施,减少恶臭气体,加强固体废物的处置管理和环境管理。

5、卫生防护距离内尚未搬迁的居民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到位。

六、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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