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有机竹炭热能供应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8 10:20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环保有机竹炭热能供应一体化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环保有机竹炭热能供应一体化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红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益阳赫山区泥江口镇九二五社区;

  建设规模:年生产25000吨机制炭。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本项目实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废水: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周边农肥。

  废气:厂内竹屑运输、装卸、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机制炭破碎、筛分粉尘通过采取封闭厂房(只留车辆进出口不封闭)阻隔在原料区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生物质燃烧废气、炭化气体燃烧废气经分别收集后通过静电除尘通过排气筒排放;生物质原料粉碎、制粒废气分别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噪声:项目建成后噪声源贡献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由于项目本底噪声值较低且敏感目标距离本项目所在地有一定距离,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对厂界噪声和敏感目标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均较小。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清运,一般工业废物可以回收利用的,回用于生产,其余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专门单位收集处理。

  本建设项目实施后排放的污染物会对区域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规定,充分落实本环评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出发,可以在拟定地点按照拟定的规模实施。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湖南红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总             联系电话:1397052****

  地址:益阳赫山区泥江口镇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景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Email:514621598@qq.com

  电话:1893246****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开元鑫茂大楼

  五、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发至514621598@qq.com。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电子版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KXe4mSTwTGRqu4jJ10Ssw提取码:t0lu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