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1164号提案的答复 益环提[2020]3号(B类)
发布时间:2020-12-07 17:25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陶洪波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第1164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与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会商,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湘办发〔2018〕24号)、《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湘农联〔2019〕106号)有关要求,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核心工作之一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强烈推进和持续推动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抢抓机遇,积极争取整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户我市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7月27日印发的《湖南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5〕59号)要求,我市通过以项目带动示范,在全市(除高新区外)7个区县(市)开展了以农村饮用水保护及安全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

2014年-2015年,我市积极对接省财政厅和原省环保厅,组织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参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立项争资工作,共获得奖补资金1.93亿元,除高新区外其他7个区县市都纳入了全省域覆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整治时间从2014年7月至2018年12月,覆盖村庄1147个,其中,南县争取资金4000万元、大通湖争取资金1000万元、资阳区争取资金2000万元、赫山区争取资金2000万元、桃江县争取资金3000万元、沅江市争取资金2500万元、安化县争取资金4800万元。至目前为止,已有南县、大通湖、沅江市、赫山区、资阳区和安化县通过了省财政厅和省省厅环境厅组织的验收,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安排,将于今年年底前前组织专家对桃江县进行验收。

近年来,我市把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强力推进,成效明显。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重点地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近年来,我市除了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县推进工作外,还根据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了全市600个重点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该项工作纳入了省政府对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同时也纳入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我们在农村环境综合整县推进的基础上开展的重点村整治工作,不仅是打造我市农村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更是精准扶贫的一大举措,使农村面貌得到了大的改观。

虽然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通过近6年的努力,我市农村环境整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行政村比例为40.03%,完成治理农户比例为20.14%, 对比“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行政村比例不低于90%,完成治理农户比例不低于61%”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因此农村生活污水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形式不容乐观。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有关问题,通过认真研究,针对您的具体建议提出我们今后的工作思路如下:

一、摸清基础数据,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排查,摸清各自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治理现状,根据各自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制定各区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确保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目标按期完成。

二、积极推进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0年我市将完成10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资阳区14个,赫山区14个,沅江市22个,南县10个,桃江县23个,安化县6个,高新区(含东部新区)7个,大通湖区4个。主要任务包括农户生活污水收集是否规范、生活污水是否得到有效处理、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机制是否基本完善、村民满意度是否达到要求。省厅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每个村适当支持,此项工作预计今后5年将持续推进,且已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任务。该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对切实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大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力度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好字当头、质量优先”的原则,以大通湖流域、资水、兰溪河、洞庭湖、黄家湖等生态敏感区和城镇周边有基础有条件的村庄为重点,优先选择群众意愿强、生态环境敏感区、美丽乡村示范村等基础较好的行政村实施整村推进,主要采用一体缠绕三格式玻璃钢化粪池厕所改造模式,分类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不断提升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对化粪池作业面水泥硬化,统一编号管理,高质量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

四、展开旱厕清零行动

在整村推进农村改厕的村和卫生厕所普及率低的地方开展旱厕清零行动,将非卫生厕所改造成卫生厕所,力争到2025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民群众如厕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五、扎实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和改造

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村部、村级活动中心和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村庄,必须配备无害化公共厕所。

六、探索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

根据不同农村的实际情况,探索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只要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即收集后黑水100%实现资源化利用或治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需符合《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控制要求。

对于靠近城镇或乡镇污水处理厂且人口相对密集的农村,建议接入城乡污水管网,或是设置集中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偏远或人口分散地区,则采用分散型治理模式,如无害化卫生厕屋+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后直接用于农业灌溉,做到资源化利用。在农村新建房屋时,要引导农户按照厕所粪污和其他生活污水分开排放来设计施工,并为今后污水治理预留建设空间。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或与个人、企业合作的方式,在粪污无害化处理基础上,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七、落实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管理机制

对标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目标,坚持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干劲不退,将持续督导安化县、桃江县、赫山区等区县完成今年2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底前实现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二是指导区县市住建局,积极配合发改、财政等部门,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加快完善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进一步健全县市主体、部门监管、乡镇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财政预算保障力度,使污水处理设施建得起、用得起。

八、加大技术指导

积极对接省级主管部门和有自主研发团队的第三方环保公司,加快研发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生态处理工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示范并推广。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我市乡镇污水处理的特点,已发文推荐采用PE固定床生物膜分散组合式污水处理等相关实用新型技术设备,特别是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更要注重对适用新型技术设备的运用。

九、强化资金保障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申报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应围绕落实和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设计,并符合《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申报项目原则应按照集中连片推进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或在一定范围打包形成一个整体项目,结合当地对立项的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等立项文件,开展项目建设和申报入库。

申报入库的项目类型包括与解决当地农村环境问题密切相关的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治理、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或者含两项以上整治内容的综合类项目。其中,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选择已完成或正在开展卫生改厕的行政村,与改厕工作充分衔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能,根据相关要求抓好立项争资工作,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等纳入农环整治项目储备库,破解资金难题。

十、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大力宣传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典型和成功经验,提高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力争落实到每村每组每一户,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质量,为提升农村居民卫生健康水平奠定好基础。

最后,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们对益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监督!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4日

承办科室:土壤科

联系人  :曹  炜

联系电话:1397369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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