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专班 无人机汛情・旱情・蓝绿藻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的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2 14:35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通过邀请采购方式,采购无人机汛情・旱情・蓝绿藻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现公开邀请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一、项目名称

  无人机汛情・旱情・蓝绿藻监测技术服务

  二、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1年,具体以合约为准。

  (二)无人机巡检服务

  1.专项巡检:甲方根据水情、雨情、藻情临时发起汛情、旱情、蓝绿藻专项巡检,乙方接到《飞行任务单》后2小时内到达目标区域,1小时内完成起飞;全年累计不超过30架次。

  2.重大活动保障:上级检查、应急演练、媒体曝光核查等保障任务,甲方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1小时内到场;全年累计不超过10架次。

  3.有效影像要求:所有影像需带UTC时间戳、WGS84坐标、飞行高度信息,地面分辨率≤5cm/像素,满足水行政执法证据要求。

  (三)定期报告服务

  1.月报:自合同签订次月起,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提交上月服务报告。

  2.季报:每季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含季度评估、风险等级、下季度工作重点。

  3.年报:当服务期满结束,需提供年度报告。

  (四)成果交付

  所有报告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PDF版及影像原片(JPG+RAW格式);。

  (五)项目团队与装备保障

  1.乙方在益阳市城区设立24小时值班室,保持1名飞行队长+1名数据分析师在线,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抵达大通湖任意起降点。

  2.乙方自备无人机不少于2架(1主1备),负责所有设备的保险、年检及空域报批手续。

  (六)安全飞行与合规管理

  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湖南省、益阳市禁飞规定,所有飞行计划提前1个工作日向甲方和当地公安、空管部门报备,在甲方指定的时间段、空域内实施昼间飞行;因违规飞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基本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无任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具备有效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飞行安全应急预案,能够独立承担飞行安全责任。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

  2.报名地点:益阳市南县华阁镇河口街道(原河口乡老政府办公楼)新楼2楼

  3.报名方式:电话接受采购项目的咨询,现场接受报名、资格资料审核、项目报价等。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8日18:00(不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联系人及电话

  伍勇,电话:13973751771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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