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11-25 15:49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办 事 指 南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印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排污许可

二、实施机构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三、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采用的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措施有能力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

3、排放浓度符合规定,排放量符合规定;

4、自行监测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四、申请材料

1.纳污范围、管网布置、平面图、最终排放去向说明

2.自行监测方案

3.排污单位排污口规范化情况说明

4.工信部门出具的产业政策符合证明材料(原件)

5.益阳市环保局排污许可证发放审核联签单

办结。

6.“三同时”落实情况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新建项目)

7.排污许可证副本原件

8.原有排污许可证正本原件

9.  近期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现场验收组意见(现有企业,新建不需要)

10.排污权证复印件

五、承诺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咨询途径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审批窗口0737-6203302

七、办理地点

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迎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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