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向非法开采行为“亮剑”
发布时间:2024-11-19 17:00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巡查现场一处

  近日,益阳市桃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桃江县马迹塘镇月形湾村有人在山林里盗采石煤”的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当地村民王某在未获得建房审批文件的情况下,以开挖屋场地基为由,动用挖机等设备挖毁山体约4000立方米,开采石煤100余吨(共四车)卖给外县一家水泥厂。

  个案调查现场

  石煤属国家禁止开采矿种之一,国家已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采、加工、运输石煤。王某以开挖房屋地基为由毁坏山林植被,非法盗采石煤,损害生态环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益阳市桃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桃江县自然资源、森林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个案调查现场

  近期以来,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森林公安、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联动协作开展“利剑行动”,通过发动群众举报、加大巡查频次等举措,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损害生态环境等问题案件进行严厉查处。今年8月以来全县共查出此类问题线索40余起,办结案件达30余件,查处违法人员30多人。

  今年8月、10月,修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从巡查中发现两起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毁坏山体、开采石料的违法案件。查明真实情况后,执法人员在跟当事人认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对3名违法当事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还将相关案例进行广泛公示,在全镇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通讯员 莫杰 文双喜 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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