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效能
发布时间:2023-12-04 16:38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综合效能,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不断探索“包容审填”监管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引导为先,积极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做到依法依规、刚柔相济,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是持续优化监管方式。全面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智慧环保平台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执法,明确“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要求,不断提高执法精度,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二是持续保持服务温度。全面落实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实行“监管执法”重指导、“轻微问题”促自纠。对企业首次违法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着力让企业感受环境执法的温度。截至目前,共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件,免于处罚63.1625万元,轻罚案件7件,减免罚款34万元。

  三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持续开展“送法入企”行动,并以“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事讲法”等方式提醒企业需面对的环境风险及法律责任,进一步提升了辖区企业环境保护主体意识,让执法新温度更加深入人心。2023年已组织开展企业现场帮扶15家次,指导解决环境问题9个,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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