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辞“绿水” 奔赴“青山” ——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掠影
发布时间:2023-08-17 16:51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340 字体:【大】 【中】 【小】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活动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市生态环境局多方联动、多向覆盖,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实地踏勘 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赫山区泥江口镇宏安矿业作为生态环境教育警示基地,经历了一场从环境污染的反面典型变为环境治理标杆的华丽转身,昔日的“矿业疮疤”变身为今日的“矿山公园”和生态发展“聚宝盆”。8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环境保护协会、市蚂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30余名成员来到宏安矿业交流学习。

  走进基地,映入眼帘的便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几个大字。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市生态环境局一行详细了解了宏安矿业生态治理项目工程的背景、流程、内容和取得的成效,考察了艾草种植基地、乡村振兴农副产品展示馆等场地,并在展示馆内举行环保故事分享会。“今天跟大家一起参观了警示基地,听取了身边同事亲身经历的环保故事。感觉每一次的生态修复都来之不易,巩固成果就更难了。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珍惜大自然、保护大自然,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绿色益阳贡献绵薄之力。”市环保协会罗冬梅有感而发。

  送法上门 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8月15日清晨,赫山区茶叶市场内人声鼎沸、热闹非凡,由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共建法治社会,守护绿水青山”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此展开。

  “治水答卷沉甸甸,河湖显清爽明艳……”活动现场,市检察院的干警们朗诵了第七检察部杨桢干的原创诗歌《新篇》献礼首个全国生态日,第五检察部主任周鹏对《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检察公益诉讼的类型、范围等方面进行解读。随后,在有奖竞猜法治谜语这一环节中更是吸引了大量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为哪四类?”“保护水环境,我们应该选择哪种洗衣粉?”……这些问题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使得居民在“游戏”过程中,激发出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热情。“我刚刚回答对了最后一题,获得了一套环保书签。我之后还想继续学习环保知识、参加环保活动,长大以后做一名环保工程师。”现场观众李乐涵开心地向记者展示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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