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分局: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工作分工进行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情况通知如下:
1. 党组书记、局长谌映民: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2.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郑伯怡: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谌映民管理全局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乡村振兴(云盘村点上工作)、意识形态、党的建设(含机关党建)、科技、财务、审计、固定资产投资与项目管理、市委市政府对局的绩效考核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办公室、人事科、科技与财务科、宣传教育科、机关党委。联系湖南省益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益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益阳市“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益阳市纪委监委驻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和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指导环保协会工作。
3.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负责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管理科。联系益阳市石煤矿山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和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4. 党组成员、副局长谢颖清: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分管大气环境科、事务中心。联系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
5. 党组成员、副局长谭艳萍:负责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建设、乡村振兴(全市面上工作)、生态环境准入、排污许可工作。分管法规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联系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6.党组成员、湖南省益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尹波: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分管生态环境监测科。联系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7. 总工程师龙专华:负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目标考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省对市州生态环境绩效考核、省对市州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市对区县(市)园区相关市直部门生态环境考核、监督执法、应急监控、事故(事件)调查、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协调科、水生态环境科。联系益阳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组、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和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8.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黄勇:负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协助分管生态环境应急、信访工作。
9. 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徐艳军:负责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接待、文书、机要工作。分管办公室,协助分管大气环境科。联系益阳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
10. 二级调研员冷序平: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11. 三级调研员朱峙雄:协助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办工作。牵头负责督查专员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参与市“一园两中心”建设)。
12. 四级调研员李秋生:协助分管核与辐射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均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