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明山头司法所:四年货款未追回 “三调联动”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5-03-17 16:50 作者:程铭 曾榕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108 字体:【大】 【中】 【小】

  3月13日上午九时许,明山头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外地女子沈某在集镇上某水果店闹事,经派出所民警了解到具体情况,闹事缘由系该水果店欠该女子货款5770元,四年仍未给付到位,派出所迅速将该情况反馈到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解,成功处置了这起矛盾纠纷,有效遏制了事态的扩大。

  经工作人员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如下:2021年起该水果店分三次从沈某处赊购水果进行销售,基于原来一直有生意往来且水果店老板信誉较好,由于沈某人在外地,双方都是以微信聊天,水果店老板虽然在微信上多次表示将会还清货款,但一直没有给付到位,不得已沈某只得来到明山头镇,在店内追讨时与水果店老板发生冲突,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纠纷发生后,明山头司法所立即启用“三调联动”机制,组织镇政府、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及双方当事人在所内进行调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稳定沈某激动的情绪,决定采用“背靠背”的工作方法进行调解,在进行一对一的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辅之以法,耐心沟通疏导,仔细讲述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经过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水果店老板通过微信转账给沈某水果款3770元,并承诺余下的2000元在2025年12月31日前给付到位,沈某也表示之后一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会冲动行事。至此,一起因货款问题发生的矛盾纠纷通过“三调联动”机制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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