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拔湖司法所:调解与普法同频共振 助力解决合同纠纷
日前,南县司法局浪拔湖司法所就成功调处了一起合同纠纷,当事人激动说:“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忙!想不到不用上法庭,这么快问题就解决了,最重要的是让我知道了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识……”
当事人龚某某与夏某某是多年的生意伙伴,龚某某向夏某某收购豆角,从2016年至今每年都有业务往来,因双方是多年朋友关系,合作期间从未签订收购合同。龚某某于去年6月份通过微信向夏某某支付10万元预付款,夏某某今年上半年给龚某某发了4.6万元的豆角后拒绝再发货,理由是龚某某有历史货款未结清,剩余的5.4万元预付款抵旧账。龚某某坚持认为双方之前货款已结清,要求夏某某继续发货或者退还剩余预付款,双方争执不下,来到浪拔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镇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迅速启动了调解程序,通过给双方当事人明法析理,从诉讼的角度分析利弊,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说服双方当事人放下芥蒂、重新建立信任,当事人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事人夏某某退还龚某某预付款2.4万元并
当场履行。至此,该起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年来,南县司法局浪拔湖司法所持续推进“调解”和“普法”同频共振,在给双方当事人调解的同时进行普法宣传,告诉他们在民事行为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履行合同,注重证据保全,当双方发生争议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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