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花儿向阳开——南县司法局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24-05-29 10:12 作者:孟强 蒋婷玲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南县司法局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推动“利剑护蕾”行动走深走实,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教育点亮成长“导向灯”

  “校园欺凌是怎么发生的?遭遇校园欺凌我们该如何应对?”5月15日,在南县华阁小东完小“法治进校园 护航成长路”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场,法治副校长雷赛平以具体案例为教材,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为同学们送去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这是南县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以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个缩影。南县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联合教育系统构建履职队伍,实现全县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优势,结合“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送法下乡等,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提高未成年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量身定制法治课程,就防性侵、反电诈、校园欺凌等重点问题进行强化宣传和普法教育,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截至目前,全县94名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8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形成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法律援助撑起权益“保护伞”

  “感谢李主任和何律师的帮助,让孩子还能有重返校园的机会。”2023年11月,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县人民检察院通知为未成年人小张盗窃罪一案提供法律援助的函。在了解案情后,主任李清第一时间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负责承办该案件。在中心和律师的帮助下,南县人民检察院考虑其作为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退赔并获得谅解的情节,最终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小张顺利重返校园。

  南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开通“5241148”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提供全天候服务。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做到“应援优援”。积极加强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未成年人提供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及时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全程参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诉讼,专人跟踪确保质量,实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同时在援助过程中,严格遵守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2023年以来,全县共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3件,接待未成年人及亲属来电、来访咨询50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柔性”矫正筑牢成长“避风港”

  “感谢社会爱心人士对我的帮助,我一定会努力读书,将来做一个做社会有用的人。”今年年初,南县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在一次日常走访排查中了解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小欣家庭情况十分困难,面临辍学的风险。为了帮助小欣健康成长和顺利完成学业,司法所工作人员便时常上门为其进行心理疏导,还帮其向有关部门申请了救助金。

  南县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健全隐私保护机制,开展精准矫正;强化心理矫治,定期开展交流谈心,深入了解思想动态、工作学习、家庭生活以及其他困难等情况,并积极与监护人进行沟通协调、教育引导,共同帮助其消除心理障碍,提高明辨是非和保护自我的能力;落实真情帮扶措施,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和有爱心的社会组织,持续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心理咨询等活动,定期开展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助其更好融入社会。近年来,累计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20余次,开展就业就学指导服务53人次,帮助一批未成年孩子走上正常的人生轨道。

  通讯员:孟强、蒋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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