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发展法治保障,优化沅江法治营商环境,沅江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推进各行政执法单位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护航沅江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强化监督问效,做到标本兼治。坚持“高位推动,精准监督”原则,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该局定期进入各执法单位开展涉企执法监督活动,并对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责令限期纠正,严格责任追究。今年以来,通过深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累计审查涉企执法卷宗60余卷,有效规范了涉企行政执法。
全面抓好队伍建设,迸发创新活力。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执法证件管理,该局精心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目前,全市共明确执法主体50个,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457个、监督证7个。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等培训,不断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9月份以来,组织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法治培训400余人次,有效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
靶向施策优化举措,精准监管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项目,区分一般检查项目和重点检查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依法确认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事项220项、从轻处罚事项89项、减轻处罚事项96项、不予实行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3项,加强对涉企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维护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沅江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推进落实《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具体要求,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发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