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引入检察监督 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近日,南县司法局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联合调处,实现行政复议和检察监督的有机结合。
该案为某足浴店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经征询当事人意见,同意调解后,南县司法局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参加复议案件协调会。在案件协调会上,检察官就行政处罚作出的合法性问题及有无行政争议化解的可能性发表了专业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工作人员汇总出该案的初步化解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到位,有效减少了诉累,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行政复议邀请检察院全程参与复议案件的审理,既规范了复议调解,又监督了复议审理,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南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在行政复议环节引入检察参与制度,建立行政复议与检察监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通过共同剖析案情,提炼行政争议焦点,形成协同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合力,高水平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为法治南县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