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浪拔湖司法所倾情调解一起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23-05-05 16:24 作者:龙建华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非常感谢浪拔湖司法所对我们一家的帮助,事情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经过近三个月来的纠缠,瞬间的放松让当事人魏某紧蹙的眉头被刚刚达成调解协议时的激动所熨平。

  2023年1月陈某雇佣魏某从事种子过筛工作,上班的第二天,魏某在使用铁风车过筛时因操作不规范导致右手受伤,之后被送往南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雇主陈某支付了医药费、陪护费、住院费等共计1.2万元。3月中旬,双方因魏某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承担问题发生了争议,遂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魏某家属要求雇主陈某一次性赔偿12万元,雇主陈某只愿意赔偿1.5万元,还达不到要求赔偿金额的零头,调解难度巨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消除双方抵触心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条款劳务关系及侵权责任知识进行法律解释,讲清双方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做出了让步。

  在司法所的耐心沟通下,5月5日上午,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雇主陈某一次性赔偿魏某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2.6万元,双方签订协议后,魏某当场领到了自己的损害赔偿款,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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