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为民 解民所需 做群众满意的公证人
发布时间:2023-04-27 14:32 作者:王珊珊 张镕涛 来源:沅江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我的父母亲都已去世多年,他们有套房屋我们想继承,但有个亲妹妹一直无法联系到人,请问我们可以申请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吗?”

沅江市公证处服务窗口前一对夫妻满脸着急的询问着,公证员了解情况之后,耐心回复当事人,由于有缺位继承人,法律上不能直接办理继承权公证,此情况下,需先公告,再提存缺位继承人受益额同等价值的现金至公证处,最后公告期限内缺位继承人仍未出现,则交由实际受领财产的继承人予以保管,并在缺位继承人出现时予以交付。

公证员调查核实后,按照法定程序为当事人办理了公证申请手续,同时委托《潇湘晨报》为当事人父母亲的遗产继承进行了登报公告,在公告期满后缺位继承人仍未出现,当事人自愿按照缺位继承人受益额同等价值的现金提存到公证处,完成上述程序后公证员为当事人出具了继承权的公证书。当事人顺利拿到公证书后对公证处的高效办证深表感谢,并为公证员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点了个大大的赞。

沅江市公证处自恢复执业以来,始终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范办证,为更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通过让数据“多跑路”、公证人员“多用心”的工作方式,换取群众“少跑腿”,努力做群众满意的公证人,用实际行动践行公证为民的初心、坚守公证为民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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