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司法局:病房里的入矫仪式
发布时间:2023-02-06 10:07 作者:雷赛平 蒋婷玲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太感谢你们了,开车这么远到病房来办理手续,这是我家这个春节感觉最温暖的事了。”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余某的保证人拉着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手声泪俱下。日前,针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余某身患重病无法现场入矫报到的情况,南县司法局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驱车百余公里,对在益阳医专就医的余某与监狱干警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并为余某办理入矫报到手续。

余某,南县三仙湖人,因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其在服刑期间身患淋巴癌,术后淋巴结转移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其尚未入矫报到时,因淋巴结破裂,被监狱干警送到益阳医专接受治疗,入矫报到手续无法正常履行。根据这个情况,南县司法局决定特事特办,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动到益阳医专为其办理入矫报到手续,并将其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中。

在病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余某进行了身份核对、信息采集、入矫谈话,还对其思想、家庭情况及身体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随后还对余某进行入矫宣告并签订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等相关文书,告知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等,并叮嘱其家人督促余某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

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南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在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中,在严格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的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感化教育,让他们感受到刑事执行过程中的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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