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河口司法所:农民工讨薪起纠纷 人民调解解忧“酬”
发布时间:2022-09-29 15:48 作者:马婉莹 孟强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非常感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拖了五年的问题,当天就帮我们调解好了!”农民工代表罗某激动的说道。9月26日,在麻河口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农民工罗某等人终于拿到了拖欠五年之久的工资。

2016年7月,沅江市人欧某在南县麻河口镇承包林地种植树木,聘请罗某等人为其砍伐树木,双方约定好砍伐吨数及价格,工资共计41742元。事后,欧某仅支付12000元劳动报酬,并以砍树吨位有差错,罗某等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为由拒绝支付尾款。此后的五年间,罗某等人多次往返南县与沅江找欧某讨要工资,但双方意见始终未能达成统一,僵持不下。9月26日,罗某等人无奈到到麻河口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受理该申请后,积极与欧某取得联系,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面谈和查看证据材料,弄清了案件事实、经过及原由。了解案情后,调解员立即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对欧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普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向其阐明利害关系;另一方面,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经过一天的耐心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场时间跨度长达五年的讨薪风波得以快速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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