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助推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09-20 15:50 作者: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以来,南县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试点,培养了一批学得懂、讲得出、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育好“法律明白人”,法治乡村活力更足。南县‘法律明白人’培育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进行,2022年上半年在南洲镇和浪拔湖镇的5个村(社区)试点,形成经验模式。2023年在全县逐步推广,实现166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在基层形成一支离群众最近、最接地气的法治力量。南县坚持“自愿+推荐”的方式遴选“法律明白人”对象,除村民自愿申请外,还通过村两委、妇联、人民调解、共青团等组织推荐产生。试点以来,共从返乡退伍军人、乡村教师、五老乡贤、乡村医生、共产党员等群体中产生“法律明白人”入选对象71名,通过村推荐、镇审核、县确认等程序,最终选定热忱负责、口碑良好,有较好群众基础的63名“法律明白人”。

为抓好“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的培训,南县遵照“通俗实用”的原则,征集全县16个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部门单位汇总120余个法律知识点,形成20余条法律解难途径,最终编印出以“案例+分析+法条+公共法律资源”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本土化特色的《南县“法律明白人”培育手册》,让“法律明白人”学起来更有兴趣和更显实用。

为搞好培训方式,南县坚持线上线下并举,线上由县司法局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录制学法小视频并通过微信、抖音两大平台推送,让“法律明白人”自由掌握学习时间,学习效率大大提升。线下采取部门联动方式构建县、乡、村三级集中和志愿者分散的“3+1”培育模式,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同时不定期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等法治实践活动,让培育对象学趣更浓。

用好“法律明白人”,法治乡村实力更强。为推动“法律明白人”由“被动实践”向“主动服务”转变,南县积极开展多元化乡村法治实践活动。利用村(社区)“屋场会”“乡音说法”“法治夜话”“周末有约”等法治实践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用他们不改的乡音话语,边叙乡情边说法律。今年以来,县“法律明白人”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130多场,接受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的群众达1.1万余人次,营造出了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为抓好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明白人”在南洲镇自发组织成立“法润南洲调解中心”,在全县招募志愿者参加,邀请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公安、知名律师加盟,使调解的专业性更强、权威性更足。目前全县“法律明白人”在农村土地承包、人身损害、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方面共为群众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6起。

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南县还成立了“法润南洲志愿者协会”,引导“法律明白人”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截至当前,“法律明白人”共引导群众走法律途径办理公证、诉讼、司法鉴定320余件次,参与制订村规民约提出意见建议150余条。

管好“法律明白人”,法治乡村效力更高。如何让‘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走深走实,落地见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一套完整的考评体系是关键。为更好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优势,南县坚持以制度管人,实行奖优罚劣。

一方面,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让“法律明白人”有责才有为。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档案,明确六大职能定位,梳理定制责任清单,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每月对其履职情况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对积极性不高、热情不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村委收回资格证书和徽章,报县司法局备案,予以注销登记,确保“法律明白人”队伍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配套正向激励机制,让“法律明白人”有为就有位。把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履职尽责等纳入评价考核内容,对于能力突出、表现优异、群众好评度高的“法律明白人”,在年度法治建设先进个人表彰中预留一定比例。做好“法律明白人”先进典型挖掘,村委会每年组织全村村民开展“乡村最美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推荐优秀对象发展成党员、培养为村组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等。

除此之外,对“法律明白人”调解纠纷实行“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根据调解矛盾纠纷难易程度给予适当补贴,激发“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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