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司法局:讨要工钱四年未果 倾情调解彰显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2022-02-11 11:41 作者:莫海帆 孟强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真心感谢你们帮我讨回拖欠四年的工钱,我心里这块石头总算是落地了。”2月9日,南县司法局麻河口司法所顺利化解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孙某拿着刚刚讨回的“工钱”,脸上满是笑意。

2018年1月,当事人孙某受同村村民杨某委托,对其房屋进行修建,双方约定工程总价款为135000元,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并签订了建房合同。施工期间,杨某按照约定分多次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同年12月底,房屋修建工程完成,杨某以房屋修建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向孙某支付剩余款项8800元。之后的四年里,孙某多次上门向杨某讨要尾款,杨某仍拒绝支付,双方争执不下,孙某于2月8日到麻河口司法所请求帮忙调解。

调解员联合派出所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认真听取双方对当时房屋修建工程施工和款项结算情况的陈述,努力找寻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突破点。调解过程中,杨某坚持认为孙某铺装质量有问题,要求扣孙某一部分的工程款作为赔偿;孙某坚持认为自己修建的质量没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据理力争,互不让步,且当时签订的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调解员到房屋现场进行勘验后发现该房屋虽然稍有瑕疵,但瑕疵是在合理范围内的。次日,司法所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采用摆事实、讲法律的方式让其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当场支付拖欠孙某的建房尾款8800元。至此,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僵持长达四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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