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会龙山司法所:民工劳务引纠纷 人民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10-28 11:44 作者:肖凤珊 来源:赫山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要不是你们帮我及时调解,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真是太感谢你们啦!”农民工项某拉着会龙山司法所调解员的手激动地说道。

经了解,项某原是江苏某人力资源公司外派到益阳某医院从事医疗废品押运工作的员工,其子正在上大学,妻子在家中务农、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这一份工作,还是项某托人找了好久才找到的一份维持生计的工作,原本自己有了工作,儿子也在兼职挣钱,一家人日子才开始稍微有点起色,可天有不测风云,项某上班的江苏某人力资源公司由于在投标中失利,导致项某只能转签其他人力资源公司,中标的人力资源公司以项某工作时间不按规章制度穿防护服戴手套为由,拒绝与项某签订劳动合同,江苏某人力资源公司只得临时与项某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突如其来的失业让项某心乱如麻,在与江苏某人力资源公司争执无果之后,只得求助会龙山司法所帮忙调解。

10月27日,会龙山司法所在了解到事情来龙去脉后,联合仙蜂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项某和江苏某人力资源公司代表进行“面对面”调解。起初江苏某人力资源公司代表立场坚决,不愿进行补偿,反复强调由于项某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才解除劳动合同,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见状,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将该公司代表单独

带到面谈室,拿出项某母亲瘫痪在床和项某家中的住房图片,希望代表能够出于人道主义,帮助补贴项某一部分就业津贴费用,让项某可以渡过难关,再次就业。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江苏某人力资源公司补偿项某就业津贴4400元、未提前通知解聘金额6000元,并协助安排失业保险补偿问题;双方当面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至此,此次农民工劳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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