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堂法治课有“典”不一样
发布时间:2021-07-26 16:45 作者: 来源:桃江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8岁以下的同学请举手!”“民法典中明确了0-8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我们收受爷爷奶奶红包的行为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可以收!大家听懂了吗?”“听懂啦!”7月21日,桃江县七彩假期暑托班上响起一阵阵悦耳的童声,同学们正认真聆听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干警给他们带来的法治大餐——一堂《民法典》宣讲课。

课堂上,授课干警通过讲案例小故事分析法律条文和知识问答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解析《民法典》中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部分,并加深了对高空抛物、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的法律解析,倡导同学们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告诉家长及身边的人,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引导大家逐渐形成依靠民法典解决问题、利用民法典保障自身权益的法治习惯,让民法典为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撑起一把“法治保护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接下来,桃江县司法局将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形成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为法治桃江建设护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