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司法局:加强涉农纠纷调处 助力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21-04-21 15:47 作者:龙建华 孟强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4月19日,南县司法局浪拔湖司法所经过调解,妥善解决一起涉农纠纷,为当下春耕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2004年,浪拔湖镇红星村村民谭某因外出务工,放弃了自己承包的责任田,同村村民夏某接过了其责任田进行农业生产。今年谭某不再在外务工而回村生活,遂向夏某讨要曾经属于自己的责任田,夏某以其自愿放弃责任田为由拒绝退还。为此,双方闹得不可开交。

自今年春耕生产以来,谭某多次到现场阻止夏某施工,导致夏某生产受到影响,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村委会多次出面调解无果后,双方当事人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和该村村委会干部一道,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说和劝导。经过三个轮次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由当事人夏某归还谭某二亩一分田;当事人谭某补偿夏某生产费用3500元。至此,困扰两个家庭多时的土地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南县司法局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627起,调处成功623起,调处成功率在99%以上,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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