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司法局:坚持“三个突出” 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这篇大文章
发布时间:2021-04-14 10:19 作者:龚 含 来源:安化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坚持突出“实”“便”“新”,将学习成果有效转化成工作成果。

坚持服务群众突出“实”,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21年3月21日下午,高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适龙村村委排查矛盾纠纷,排查中发现龙某高与罗某辉两家因宅基地而发生争吵,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向政府报告,联合适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两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临近清明,乐安镇陈某与陈某某因双方家中祖坟过于靠近,妨碍陈某某家祖坟的修建,两家产生纠纷。为尽快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乐安司法所、派出所及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联动联调,立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理入手,以情动人,最后都愿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确保清明节文明祭祀,清明平安。

东坪司法所联合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泥埠桥社区成功调解高空坠物引起的纠纷、为40名农民工讨薪维权,排忧解难。土地补偿款引发兄弟反目,仙溪司法所倾力调解劝和。据统计,自3月份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417起,调解成功416起,前后进行矛盾纠纷排查100起。

坚持服务群众突出“便 ” ,传递司法温度

姚某某在湖南省永州监狱服刑,因高血压(极高危)等病情危重,监狱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姚某某成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但因姚某某病情严重,一直住院治疗,无法到社区矫正机构办理入教手续。安化县司法局秉承绝对不能让一个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原则,从人性化教育管理的角度出发,3月30日,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与司法所负责人来到医院病房内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并向其家属告知社区矫正监管纪律,整个过程严肃又温暖。

近日,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安化县某村黄某某老人的法律援助申请,黄某某老人与老伴共生育了五子,均已成家立户,如今老伴已经过世,黄某某却独自一人常年居住在旧泥砖屋,无子女愿意赡养。村委会、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黄某某儿子们的思想工作,但都不愿意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因此,黄某某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约束儿子们尽到赡养义务,让自己老有所依。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黄某某的申请后,考虑到其年纪和身体情况,决定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黄某某“零距离”上门服务。 2021年3月26日,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安化县检察院、湖南丰昇律师事务所援助律师一起来到黄某某老人的家里实地了解情况。并到黄某某老人五个儿子家逐一上门走访做工作,经过一番的沟通与调解后,没有取得实质效果。 于是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现场为黄某某指定援助律师,帮助其“老有所养”,目前该案已经在法院办理了立案手续。

我局服务为民,乐安司法所走门上户,社区矫正工作牵手普法宣传,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取得了改造一个,普法一片的效果。马路司法所胸怀悲悯之心,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传递司法温度。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上门服务,便民办实事;安化县公证处点对点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送服务上门。据统计,各司法所前后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33人次;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3月份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上门服务4次;公证处上门办理公证业务4次。

坚持服务群众突出“新”,“五治”夜校办起来

“通过这两期‘五治’夜校培训班我学到了很多,社区提出来的‘五治’这个观念我很赞同,对我们社区的管理很有帮助。”龙塘乡茶乡花海社区人民调解员谌某某在第二期“五治”夜校培训班后感慨道。

为切实加强龙塘乡茶乡花海社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安化县司法局抓住茶乡花海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这个契机,紧紧围绕“人”这个核心,积极创新、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理念、新模式,深入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建设,在茶乡花海社区创造性地开办了“五治”夜校。“五治”夜校计划每周开班一期,将《人民调解法》《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自治法》等法律或政策以生动的案例、故事讲述给社区居民,使社区居民“听得懂、听得进、用得上”。龙塘乡茶乡花海社区“五治”夜校培训班到目前已顺利开班两期,成为“五治”推广平台,充分调动起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推进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