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司法局获评“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
发布时间:2021-02-02 08:50 作者:万利民 孟强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湖南省文明办发布《湖南省2020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名单公示公告》,授予南县司法局“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这是南县司法局继2018年荣获“湖南省文明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2019年以来,该局始终把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职能股室组织落实,工、青、妇协调配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和全员参与的长效机制。强化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以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平稳较快发展;切实履行文明单位职责,积极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和“全民清洁卫生日”活动,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同时,每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办点村扎实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植树造林、“送法下乡”等活动,并高标准打造出“司法行政林”。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余长建说。“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将继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抓党建、促发展,抓文明、建队伍,抓素质、创一流,不断深化‘创一流工作业绩,树单位良好形象’的创建工作主题,全面开展志愿服务,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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