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司法局:把好三关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发布时间:2021-01-29 14:20 作者:颜蓓、高爽 来源:桃江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桃江县司法局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以及监督管理,切实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共审理各类文件203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9件、非规范性文件105件、政府合同69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规范制发程序,把好备案关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执行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考核”。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要求。严格把控备案时间,要求文件自公布之日起15天内必须报送备案。

坚持源头把控,把好审查关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未经征求意见不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不上会、不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不印发”的“三不准”制度,实现合法性前置审查全覆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举办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题培训,收集规范性文件审查案例,开展典型案例研讨,为审查业务人员搭建交流平台,提升审查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同时,依托法律顾问专业技能,进一步壮大审查工作力量,筑牢法制审查防线。

强化事后监督,把好清理关

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去年5月,组织对乡镇及职能性较强的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督导检查,针对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启动第七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下发《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具体的清理方法、步骤及清理结果的处理意见,此次涉及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145件,经审查,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有47件;正在修订的规范性文件2件;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27件;保留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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