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司法局:法治环保同行 共享碧水蓝天
发布时间:2020-07-27 16:20 作者:徐璟芳 来源:赫山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保护环境意识,近年来,赫山区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着力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环保法律服务,积极化解环保矛盾纠纷,在“美丽赫山”建设中彰显司法行政力量。

环保宣传入人心

“龙山港至青水潭大桥(原资江二桥)段水域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核心区,属禁渔区域,严禁钓鱼、捕鱼……”一段时间来,沿江风光带休闲人群中不时传来这样的声音,这是桃花仑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游泳、散步的群众详细解读长江永久性禁渔的相关规定。自禁渔禁捕行动开始,司法所工作人员一直奔波在宣传第一线。近一个月宣传,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往年涨水的季节是钓鱼的高峰期,现在禁渔区域江边基本无人垂钓,偶尔一两个不知情的垂钓者,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下也能成功劝退。

这是赫山区司法局开展环保宣传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赫山区司法局将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列入“七五”普法重点,强力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年度重点普法内容,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法治氛围。近两年来,赫山区司法局开展“秸秆禁烧”、“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渔禁捕”等各类系列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环保纠纷巧调解

“贺某均补偿刘某龙环境污染费1800元整……”新市渡司法所调解室里,在所长罗学文的见证下,因养鸭场环境污染纠纷的养民山村村民贺某均、刘某龙在调解协议下签字,标志着这起环保纠纷画下了句号。

近年来,赫山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涉及环保纠纷时的人民调解作用,加大环境保护纠纷的预防和调处,解决辖区内影响群众工作、学习、生活及生命健康等各类环保纠纷。2018年来,全区共调解涉及环境污染的矛盾纠纷有46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

执法监督敲警钟

近年来,赫山区司法局聚焦服务环境保护支撑体系建设,通过做好《赫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等7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文件审查、做好涉及水、气、土地等环保项目的合同审查、加强对涉及环保的执法行为监督等方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综合效能。

2019年,区司法局在行政执法监督专项督查中,发现了区畜牧水产中心在2018年办理张某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以罚代刑问题,及时将相关案件移送了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了非法捕鱼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案件承办人员和单位分管领导由区纪委监委进行了严格问责处理,在全区产生巨大的反响,敲响了环保案件办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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