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仑司法所法治宣传在行动---积极助力禁渔禁捕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07-27 16:14 作者:臧星 来源:赫山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决策部署,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意见》(农长渔法[2020]1号)等文件规定。桃花仑街道办事处立即就辖区内“一江三河三湖”水域垂钓行为管理进行规范,成立禁捕退捕工作小组,桃花仑司法所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率先垂范,担当作为,加强相关法律宣传与人员劝导。

桃花仑司法所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辖区内八个社区的综治专干进行工作部署。

其一,重点水域专项宣传。资江赫山区龙山港至青水潭大桥(原资江二桥)段水域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核心区,属禁渔区域。该段区域河岸平缓,平时垂钓、散步的群众较多,司法所干部在河边空旷的两个广场设置了专项法治宣传点,向游泳、散步的群众详细解读长江永久性禁渔的相关规定,广泛宣传禁渔区域严禁钓鱼、捕鱼,其他水域垂钓必须遵循“一人一杆一钓”、禁止垂钓黄颡鱼及翘嘴鲌、鳜鱼幼鱼等规定。

其二,以案释法持续普法。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关注赫山区公安分局公众号与赫山区人民法院公众号收集整理非法捕捞触犯法律法规的案例,通过社区综治专干发往各社区工作微信群、小区业主微信群,对非法捕捞水产品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宣传,并对《环境资源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读,增强辖区内居民主动参与禁渔禁捕的意识。

自禁渔禁捕行动开始到现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往年涨水的季节是钓鱼的高峰期,江边垂钓人群比比皆是,这次通过我们大力宣传,现在禁渔区域江边基本无人垂钓,偶尔一两个不知情的垂钓者,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下也能成功劝退。群众的水域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形成了每一位群众都是禁渔禁捕文明劝导员的好局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