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基固本 提质创新 跑出司法所建设“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0-04-24 15:47 作者:孟强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南县司法局以打造新时代人民满意司法所为目标,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被授予“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中鱼口、南洲2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在高标准完成12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任务的基础上, 近年来,投入10万余元完成了司法所标识及设置规范化建设。拿出专门经费40多万元,为每个所统一配备电脑、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高拍仪、人脸指纹签到仪、矫务通等硬件设施,不断提升现代化办公设备水平。2019年,借“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之机,南县司法局信息指挥中心与12个司法所成功对接,建成可视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五级连通。同时,认真做好省级模范司法所和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南县12个司法所中,有 2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有9个司法所被评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

完善基层经费保障机制

近年来,南县司法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与财政部门支持,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费动态保障机制,在落实好现有业务经费保障政策的同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对全县12个乡镇调委会和166个村(社区)调委会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所有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争取县政府每年安排社区矫正专项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社区矫正经费达到了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打造一流队伍是干出一流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针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南县司法局党组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得重视与支持,着力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一方面,注重采取公务员招考、接收军转干部(退役士官)、人才引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目前,全县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60人,所均5人,全部为3人以上所,最少的所有4人,最多的所达9人。另一方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加强党建工作,采取以会代训、法治业务培训、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和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等形式,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全方位、多层面提升司法所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传帮带”机制,以老带新,构建起老中青搭档的科学合理队伍结构。

打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品牌

近年来,南县司法局按照“重点工作抓突破、常规工作抓创新”的工作思路,结合自身特点,选准服务大局突破口,探索矛盾化解新机制,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带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发展。

探索“当事人自选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机制。浪拔湖司法所在全县率先推行,由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的“人民调解员信息库”,采取协议选择、独自选择、委托选择等方式选择调解员进行调解。该机制实施后,浪拔湖镇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及协议履约率大幅提升,《湖南日报》头版对该做法进行推介。目前,该做法已在我县全面推行,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乡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色预警”机制。2017年,茅草街司法所争取镇党委、政府重视与支持,按照矛盾纠纷严重程度、关注等级和管理方式,将其划分为红色、黄色、蓝色三个等级,特别关注实行红色管理,报分管局长及基层股指导调解;重点关注实行黄色管理,交由镇调解组织调解;一般关注实行蓝色管理,由各村(社区)、部门调解委员会调解。该做法试行后,矛盾纠纷化解做到了有的放矢,迅速在全县推介。

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2019年12月,益阳市首个个人调解工作室“老高调解室”,在我县武圣宫镇南阳社区正式挂牌运行。目前我县已经高标准打造了三个“个人品牌调解室”,除了武圣宫镇的老高调解室外,还有浪拔湖镇的“胡爹调解室”和华阁镇的“老罗调解室”。这些个人调解室的建立,充分发挥了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了基层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

有效指导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作为益阳市法治引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试点县,2018年以来,我县每个司法所指导辖区内村(社区)着力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制修订工作。目前,全县166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制修订工作,全县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乡村振兴的基础得以夯实。特别是在“刹三风、治陋习”、殡葬改革和农村土地流转等工作上,发挥了巨大引领和推动作用。我县以法治为引领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经验做法,《法制日报》、《中国文明网》予以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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