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法治同行
发布时间:2020-02-17 16:57 作者:周杜鹃 来源:资阳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以及该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危害公共安全的......”在永丰村冠状病毒检测点上,资阳区司法局的警车循环播放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的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紧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秉持这个工作方向,资阳区司法局贡献了“法治”这股抗“疫”力量。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服务力度,为疫情防控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重点宣传并引导群众进行线上咨询。自疫情发生以来,共计接待法律咨询2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确保“零见面”法律服务不歇业。

二是配合全区防疫期间宣传进度,开展依法防疫宣传。联合文体广新局、宣传部及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在全区利用“村村响”广播、警车流动宣传、司法所工作人员监测点一线宣传等方式宣传各类防疫期间法律知识,确保政府工作人员依法防疫、人民群众知法守法,为防控疫情划好法律红线。

三是全方位做好疫情防疫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将矛盾化解消灭于萌芽状态,不给防疫工作“添乱”。坚持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责任到位、稳控到位、化解到位。各司法所通过与村、社区干部深入群众,对涉疫情矛盾纠纷实行当日排查、当日化解。对涉及群体性事件,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向乡镇、街道汇报,切实将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矛盾纠纷控制在当地、化解在一线。

四是迅速转变工作方法,确保特殊人群管理不“松劲”。灵活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在微信群发送定位信息并采取不定时抽查必要时进行位置共享的手段,实时掌握矫正对象日常动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同时,为保证防疫期间教育引导不滞后,社区矫正中心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集中向社矫对象推送疫情防控基础常识、预防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通过教育引导,不少矫正对象主动要求参加防疫。其中,张家塞乡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就向政府捐赠了消毒液、医用手套和口罩等物资,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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