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来自新化的农民工邹先生送上一面“百姓的好律师,法律的守护神”锦旗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并表达了对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法律服务的满意与感谢。
邹先生于2023年9月入职湖南某建筑劳务公司,在入职当日因不慎发生工伤事故,后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工伤。该公司在配合邹先生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后就告知其义务履行完毕,不再支付邹先生其他任何费用,面对公司的行为,邹先生深感无助,想讨要个说法,但因自己是个外乡人也不知道如何走法律程序维权,正当陷入困境时,有人向他说起了专门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中心。
10月9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邹先生的申请后,立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田律师负责此案。田律师深入调查,仔细核查了邹先生提供的病历资料、工伤认定书等相关证据,制定了详细的维权策略,以最快的速度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并全力争取为其早立案、早开庭,让邹先生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工伤赔偿金。11月22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由该公司向邹先生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万余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7万余元,共计7万余元。
考虑邹先生是外乡人,路途较远,援助律师在办案中坚持通过邮寄和远程电子、微信办案,尽可能减少受援人负担。从邹先生申请法律援助到拿到了工伤赔偿金,期间只跑了一次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得知裁决结果的邹先生,心情非常激动,表示法律援助中心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力量,让他有勇气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有了送锦旗上门的一幕。
此次维权成功,不仅彰显了法律援助中心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今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360余件,共受理咨询、提供法律帮助5000余人次。下一步,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秉持“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