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个单位3名个人荣获全国普法先进
发布时间:2024-11-18 10:16 作者: 来源:益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1月15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我市3个单位、3名个人荣获表扬。桃江县司法局、市税务局、资阳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沅江市司法局局长罗新洲、市委宣传部宣教科科长黄湘、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彭辉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八五”普法以来,我市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4年益阳市推进精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量身定制”我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19项要点;制定了《2024年益阳市市直国家机关及中央、省驻益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依据56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详细梳理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及应普及的法律法规800余项;聚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全市“送法进企业 护商促发展”民法典宣传月进企业“六个一”活动、“助企纾困解难题 法治护航促发展”主题法治宣传;聚焦“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设线上普法专题专栏,开展模拟法庭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等行动,全面营造了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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