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减免罚款”助企轻装上阵
“感谢市政府为公司减免罚款,帮我们减轻了不小压力,让我们有精力更好经营发展。”10月11日,某企业负责人李某来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表达感谢之意。
此前,该公司因不服某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办案人员立马对案情进行研判,查清事实后,发现某企业虽然确实存在违法事实,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考虑到过罚相当原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作出变更决定,直接减免罚款2万元,让企业轻装上阵。这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我市作出的第一个变更行政复议决定。今年以来,全市通过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组织专家参与涉企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7次,对于涉企复议案件坚持“应纠尽纠”,共作出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涉企行政复议决定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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