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司法局:“四度”融合让柔性执法“刚起来”
发布时间:2023-08-29 16:56 作者: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益阳市司法局立足执法监督职能,紧扣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强力推行柔性执法模式,牢牢把握柔性执法“尺度、精度、温度、力度”,使柔性执法成为满足市场主体需求的刚性规定。自2022年5月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以来,全市通过柔性执法方式办理案件9908件,免罚金额2000余万元。

  清单管理明“尺度”。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强化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梳理制定各部门涉企柔性执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和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五张清单”。目前,市本级共梳理制定柔性执法事项358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226项,从轻处罚事项52项,减轻处罚56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4项,20家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了214项企业合规指导建议。

  分类管控提“精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制定部门分类检查事项目录的指导意见》,建立行政检查分类制度,按照行业分风险等级、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等标准,将行政检查事项划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分类开展行政检查。市本级明确分类检查事项目录430项,其中一般检查事项350项,重点检查事项80项。创新行政检查方式,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落实日常执法随机抽查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采取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控制涉企检查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首违免罚显“温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开展上门服务,为企业进行行政合规指导。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以查代管、以罚代管”现象,创新以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服务指导手段代替日常督查和执法活动,发布“免罚”清单,推出“免强”措施,实行“首次不罚”。市城管局深化服务型执法,推行停车管理“柔性执法”,市市监局印发《益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涉及广告管理、价格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9个领域的20项轻微违法行为作出免罚规定。2022年以来,全市共办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1500件,对5912家企业轻微违规“首次不罚”。

  督查考核保“力度”。将柔性执法列入“益阳市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和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综合考核评估核心内容,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10余项配套程序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柔性执法案卷评查机制,两年来,先后抽取市县500份各类行政案卷进行评查,针对柔性执法存在的“清单不明、标准不细、适用不准”等问题共提出40余条整改建议,督导行政执法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逐一整改落实。联合市纪委监委对近三年来1200个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专项复核,强化执法管理,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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