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司法局职能职责及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1-11-24 12:53 作者: 来源:益阳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科

  联系电话:0737-4223508

  职能职责: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7-4222132

  电子邮箱:yysf4222132@163.com

  职能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信息调研、保密、信访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三)法治调研与督察科

  联系电话:0737-4112099

  职能职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编辑市政府规章正式版本。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地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四)立法科

  联系电话:0737-4202498

  职能职责: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承担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解释和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相关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承办相应规章清理和报备工作。

  (五)信息化建设与监所工作联络科(行政审批改革科)

  联系电话:0737-4229829

  职能职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局指挥中心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贯彻执行戒毒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承办上级机关对戒毒工作有关事项的批示、要求的落实工作。统筹协调局机关“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7-4246053

  职能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帮教安置工作。

  (七)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

  联系电话:0737-4202408

  职能职责:负责承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办理或组织办理以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举证等有关工作;承办以市人民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和部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负责行政复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八)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

  联系电话:0737-4202408

  职能职责:负责承办市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承办和组织办理市人民政府当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

  (九)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电话:0737-4202458

  职能职责: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十)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联系电话:0737-4217516

  职能职责:负责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区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十一)政府合同管理科

  联系电话:0737-6203512

  职能职责:负责市政府重大民商事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并指导政府重大民商事法律活动,负责对重大政府合同文本进行建档备存;负责对市政府交与的其他民商事法律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有关涉法涉诉事务,负责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十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电话:0737-4221511

  职能职责: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守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十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7-4208712

  职能职责: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三调联动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十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电话:0737-4229919

  职能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五)律师工作科

  联系电话:0737-4221721

  职能职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六)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0737-4225647

  职能职责: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报批和证书发放有关工作。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对外法治交流合作工作。

  (十七)装备财务保障科

  联系电话:0737-4217506

  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国家和省、市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物资装备。负责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的计划分配。对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八)政治部(警务部、警务督察支队)

  联系电话:0737-4223928

  人事警务科科

  联系电话:0737-4224844

  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

  联系电话:0737-4223928

  职能职责: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政治部(警务部、警务督察支队)日常工作由人事警务科、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承担。

  (十九)机关党委

  职能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律师行业党委

  联系电话:0737-4221721

  职能职责:负责律师行业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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