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
发布时间:2021-10-28 10:26 作者:程舟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机构“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对活动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推动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10月25日至26日,益阳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益阳·张家界法律援助机构结对互学暨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

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徐巧丽出席活动并做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则的专题授课,益阳市司法局副局长雷细珍、张家界市司法局副处级领导黄凤龙及法援中心负责人、益阳市各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案件质量管理人、专职律师30余人参加评估活动。

“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对活动座谈会上,益阳市法援中心、张家界市法援中心深入交流了法律援助业务工作情况,共同探讨了法律援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两地均表示要互相学习,加强交流,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升。

此次评估活动对张家界市法律援助中心、益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及益阳各区县(市)法律援助中心共197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估,按结对互评要求,由案件质量管理人进行形式审查,专职律师评估专家、法援中心主任对案件承办质量进行单项评估。评估人员严格对照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评分。评估完成后,评估人员分别就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评估结束后,雷细珍副局长对评估活动作了点评,她充分肯定了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过去的成绩、今年以来的工作,并就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要以“案”为本,提高案件质量和办理实效;三是要加强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效果;四是要落实整改,做到以评促改,以改促规范。

她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学习领会省厅、市局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相关文件精神,将法律援助惠民生、暖民心的理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全力完成我市法律援助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及和谐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