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政法干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本人承诺如下: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者予以拒绝;
五、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六、坚决做到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七、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不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不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八、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九、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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