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益阳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法情结合践行“枫桥经验”,1至7月,高效、圆满处理医疗纠纷25起。近日,该中心的经验被省司法厅、省卫健委作为疫情期间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的湖南品牌在推介全省。
该中心荣获“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今年推陈出新,形成了疫情发生后的医调经验:坚守岗位,闻案而动。以抗疫精神履行职责,做到节日不假、假日不休,中心全员执守在各自岗位上;依法依规,心到情到。细化调解工作流程,从受理、准备、实施调解到督促履行、效果回访,每一步落地落细、服务到位。
3月20日上午8时许,市区某医院报案称一名患者因中脑动脉瘤破裂出血在该院手术治疗,术后转入重症监护室观察。2小时后,患者再次出血且量大,又进行第二次手术,终因病情危重,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不能理解,引发医疗纠纷。医调中心调解员周宏、张艳赶到现场后,认真查看诊疗资料,听取医患双方意见,组织医患双方代表现场调解。在意见分歧大,患者家属期望值高的情况下,周宏、张艳连夜展开调解,经与医患双方6个多小时反复沟通,讲法律条文,讲规章制度,引导双方以诚相待,换位思考,最终达成补偿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前不久,市区另一家医院报案称外科一直肠息肉病人术后出现肠瘘并发症,患者不能理解,引发医疗纠纷。中心调解员姚硕儒、刘志超到达现场后,患方陈述:患者因直肠息肉行手术治疗,术后出现肠瘘,再次行直肠造瘘手术,医方在术前没有告知可能发生并发症,而且手术没成功,医方有责任,要求赔偿5万元。医方陈述:患者直肠息肉手术治疗后,有可能肠道质量不好而出现肠瘘并发症,这不是医院责任,医院最多以人道主义救助患方5000元。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姚硕儒、刘志超毫不气馁,连续开展工作,多次与双方沟通,寓情于理,运用法律条文,最终使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得到司法确认。该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调解的事迹,在益阳党报党台报道后,得到中宣部“学习强国”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