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全文,六十三条九章……”7月1日,夜幕降临,花鼓戏《花鼓唱响社矫法》在南县明山头镇耕余堂村上演,村民们看得津津有味。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为大力学习宣传贯彻新法,全市司法系统依托自身优势,创新举措,积极筹划,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迈进新时代。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主线,坚持监管与帮扶并举,规范与创新结合,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果。
智慧矫正建设步入快车道
2008年10月,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赫山区试点,2010年6月扩大到资阳区,2011年8月全市各区县(市)普遍开展试点,2012年9月全市各乡镇、街道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至2019年12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926人,解除矫正11831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095人。其中管制6人,缓刑1945人,假释75人,暂予监外执行69人。
2015年10月,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被列入当年民生实事项目,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市6个集“三大功能区、九个功能室”为一体的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全部建成。2017年,全市社区矫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全面启动,手机定位、走访教育、公益劳动、心理咨询等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承接完成,极大地缓解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2019年,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视频远程督查系统、智慧矫正中心、远程视频探视系统等建设全面启动,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进入快车道。
引入社会力量提升教育质量
“我现在厂里做事,每天按时签到,安心工作,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心里踏实,对判决不再纠结,决心好好改造,尽早解除矫正。”这是南县南洲镇社区矫正对象孙某通过心理干预后思想变化的写照。
近年来,全市持续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先后与心理服务、法律服务等多家社会服务机构签订社区矫正服务合同26份,参与社工服务人员60名。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大大提升了社区矫正的质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适应社会,回归社会。“所有工作都是为了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重新犯罪。”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正鹏说,为了攻克社区矫正监管力量不足的难题,我市以“专兼职结合”的方式,选派了9名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吸纳1560名社会志愿者充实力量。目前,全市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基本完备,拥有市级社区矫正机构1个、县级社区矫正机构7个、专职工作人员30人,人员架构基本完备。
依托慈善项目彰显人文关怀
“涵涵,上次带给你的书你都看了吗?我来考考你。”
赫山区泥江口镇黄獭桥村的一座小屋里,赫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一行正在与社区困难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小涵(化名)亲切交谈,工作人员还带来了“佳祥助学”项目为困难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准备的跳跳棋、乒乓球、彩色蜡笔等学习运动用品。这是我市司法局吸入人文关怀为社区矫正注入暖意的一个缩影。
2017年5月,省司法厅与益阳市卢佳祥慈善基金会签署“为了花朵的微笑”佳祥助学项目合作协议,市司法局依托该项目,着重对本市辖区内特困社区矫正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进行精准帮扶,加大帮扶覆盖面,激发社区矫正对象改造的积极性,促进监管安全稳定,同时争取扩大社会影响力,唤起社会对这群特殊孩子的关注、关心和关爱。截至目前,已有91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各自领到了来自益阳卢佳祥慈善基金会的爱心助学金2000元。
创新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随着《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我市《社区矫正法》宣传也进入高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宣传横幅随处可见,花鼓调、村村响、抖音等社区矫正宣传处处唱响。
“社区矫正对象有哪些?”前不久,在安化县司法局设置的普法宣传台前,一名40多岁的男子拿着工作人员递上去的普法资料如是问。“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的刑事执行活动,它管理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种罪犯。”工作人员一边回答,一边将一本《社区矫正法》知识手册和普法小团扇送给该男子。
为进一步促进益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扩大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5月1日起,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多形式、多渠道在96个乡镇(街道办)集中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利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信访集中宣传活动”“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平台、载体,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南县创作花鼓调、安化县开通村村通广播、沅江市启动流动宣传车、桃江县利用媒体广告机,各地结合实际,灵活多样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至目前,共悬挂横幅246条,发放宣传册66920册,组织现场宣传82场,设置现场咨询台102个,制作社区矫正宣传栏64块、宣传展板186块,制作宣传标语4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