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5-19 10:28 作者:何太平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关键少数”齐聚首会商法治建设大计,“责任主体”全参与共谋法治建设大局


5月1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瞿海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依法治市工作事项。委会员所有委员出席会议,各区县(市)委书记、全面依法治区县(市)主任全程列席会议并参与讨论和审议相关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会议先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道安传达学习中央、省委近期内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相关会议精神,集中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曾戈彬关于2019年度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整体情况汇报以及关于对《益阳市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益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说明和下阶段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的建议与请求。与会人员讨论审议相关文件之后,一致同意对2019年全市法治建设的整体情况评估,并原则同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建议意见。

最后,瞿海书记强调,一是要在统筹推进依法防控疫情上加大工作力度。下阶段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明确的“九个要”作为根本遵循,将杜家毫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的指示落实抓细。要把握“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整体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依法防控疫情各项工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持续强化对依法防控疫情重要性的认识,持续强化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二是要在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法治供给的美好需要上加大工作力度。近年来,全市在推进法治益阳建设上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好成绩,我们更要清醒认识到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这些短板和不足,成为了实现全面小康的阻力和障碍。下阶段全市各级要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坚持法治为民理念和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制约法治建设的具体问题,从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执纪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五个方面入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同意发布《益阳市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益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待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正式公布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最终评定结果之后,召开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加大对“七五”普法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做好迎接全省“七五”普法验收和全国普法办对湖南省的抽查。三是要在落实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上加大工作力度。全面依法治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坚决把牢法治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益阳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切实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科学谋划和细化落实好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报告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四个协调小组要立足职责分工,围绕做好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四篇文章”,协同发力,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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