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法治扶贫“四篇文章” 倾心助力贫困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20-05-19 11:48 作者:刘国安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益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法治扶贫新模式,扎实做好立法引领、普法先行、多元调解、真情帮扶“四篇文章”,取得了“四个一批”(出台一批涉农法规、普及一批法律法规、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脱贫一批贫困乡村)的成效,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做好立法引领的文章,出台一批涉农法规。益阳市紧扣贫困地区立法保障不足的实际,加强涉农领域立法,相继出台了一批助力脱贫攻坚的地方性法规。一是立法助力产业脱贫。安化县是益阳市唯一的国贫县,脱贫任务十分繁重。益阳市紧紧抓住产业脱贫这个关键,出台了《益阳市安化黑茶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继承和弘扬安化黑茶文化,促进黑茶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省级审核并批准,安化县于2019年4月正式脱贫摘帽。二是立法规范村民建房。为了加强耕地保护、规范村民建房、确保粮食安全,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最大力度保护了耕地,最大限度简化了手续,最大程度理顺了管理体制,有效遏制了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和建房乱象。三是立法防治乡村污染。出台了《益阳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推进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养殖业转型升级发展,保护和改善养殖区域生态环境提供了法治遵循。

二、做好普法先行的文章,普及一批法律法规。坚持将扶贫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农民法治意识,营造农村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精心开展“送法下乡”。除了常规的普法宣传外,还组织开展了法治电影、法治快板、法治小品下乡活动。利用农村“赶集”时机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发放“法治纸杯”、“法治雨伞”、“法治脸盆”上万只(把)。精心打造法治文化街道、长廊、广场,让农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教育。二是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通过基层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充分发掘本土法律人士,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用以影响和带动村民学法守法。比如安化县龙坳村村委会主任吴石林,30多年来坚持向村民义务普法。在吴石林及村干部的努力下,龙坳村由原来的“麻纱村”转变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得到省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组的高度赞扬。三是组织村干部“法治充电”。为了补齐贫困村依法治理能力不足的短板,通过组织“七五”普法宣讲团、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采取上门培训、集中培训等方式,给村干部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村级治理水平。

三、做好多元调解的文章,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根据贫困村民主法治工作实际,不断拓宽思路,创新方式,走出了一条多元化调解的路子。一是培育民间调解。充分发挥乡贤、老党员、老教师阅历丰富、公道正派、群众信服的优势,采取以案定补、授牌命名、社工服务等多种方式,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的民间调解队伍。他们长期奋战在调解工作一线,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和事佬”。二是依托律师调解。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协调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免费提供法律服务。重点为贫困村的招商引资、土地流转、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专业性较强的涉法事项,提供调解服务,化解涉法纠纷。当地群众称赞是“专家门诊,专解疑难杂症”。三是下沉乡镇调解。坚持把乡镇调解窗口向农村下沉,将调解室搬到田间地头和纠纷现场,变坐堂调解为上门调解,实现了群众“吹哨”,调解“报到”。

四、做好真情帮扶的文章,脱贫一批贫困乡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后派出20多名精兵强将,联点扶贫14个村,倾心倾力帮助贫困户拨穷根、奔小康。一是打造永不撤走的工作队。市司法局驻南县港口村工作队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着力发挥农村党员带头作用,着力培育致富带头人。通过不懈努力,该村于2018年脱贫出列,2019年被评为县级美丽乡村。由于工作出色,该工作队于2020年被评为市级优秀工作队。二是发展脱贫致富的优质产业。市司法局驻南县长胜村工作队因地制宜发展芥菜订单农业200亩,大力推广“5431”优质稻并取得成功,积极创办休闲农业体验园,贫困户亩平增收500元。该工作队的好作法、好经验,被湖南卫视在脱贫攻坚系列纪录片中以“长胜良方”为专题在重要时段刊播,向全省推广。三是留下人人受益的法治财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把联点村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示范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不断倾注司法行政资源,通过建设法治文化走廊、广场,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定期开展“法润三湘”活动,组织开展“法治体检”等方式,把贫困村建设成为了乡村法治样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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