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援人的权利和义务 |
点击数: 时间:2019-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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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免交法律服务费用; (二)可以向案件办理机关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诉讼费、仲裁费等费用; (三)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进展情况; (四)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援人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一)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及相关情况; (二)提供有关证明和证据材料; (三)协助法律援助人员调查案件事实;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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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市法律援助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