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人) |
编制数 |
2021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168 |
166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万元) |
2020年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决算数 |
|||
支出总额 |
5322.77 |
4138 |
5081.56 |
|||
基本支出 |
3312.73 |
3801.69 |
3879.77 |
|||
其中:公用经费 |
540.76 |
546.38 |
736 |
|||
项目支出 |
2010.04 |
681.10 |
1201.79 |
|||
其中:1、运行维护经费 |
1623.55 |
412.76 |
960.26 |
|||
2、仲裁劳务费 |
97.29 |
|
|
|||
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 |
|
159.5 |
157.90 |
|||
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 |
|
178 |
176.58 |
|||
5、法律援助 |
45.9 |
50 |
50 |
|||
6、普法宣传 |
50 |
50 |
50 |
|||
7、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
70 |
70 |
70 |
|||
三公经费 |
|
|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61.89 |
77 |
50.31 |
|||
其中:公车购置 |
0 |
25 |
24.39 |
|||
公车运行维护 |
36.37 |
52 |
25.92 |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
3、公务接待 |
24.61 |
57.62 |
20.26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1、严格按照节约型机关要求,控制水电使用;2、开展光盘行动 |
说明:“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运行维护经费”填报项目支出中用于人员类和公用运转类的支出。
填表人:曹姗 填报日期:2022年4月 联系电话:4217506 单位负责人签字:刘国安
附件2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预算部门 |
益阳市司法局 |
||||||||
年度预 算申请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138 |
5081.56 |
5081.56 |
10分 |
120% |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4223.4 |
其中:基本支出:3879.77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1201.79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其他资金:617.36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强化统筹调度,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果。 2、强化督察督办严格落实全市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估奖励制度、行政诉讼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统计制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法治建设重大事宜交办制度等 3、强化联络沟通对司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1、充分发挥法治政府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深入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主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3、出台“八五”普法规划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法律援助案件受理2000件 |
2680 |
10 |
10 |
|
||
指标2: |
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数60件 |
审查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各类文件167件 |
10 |
10 |
|
||||
指标3: |
接受法律咨询800次 |
提供法律咨询1000多次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受理30件 |
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23件,纠错率达29.2% |
10 |
10 |
|
|||
指标2: |
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206件 |
受理和调处纠纷24206件,调解成功23217件,调解成功率96%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指标1: |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及时公开 |
100% |
5 |
|
|||
指标2: |
指标2: |
项目经费使用支付及时公开 |
100% |
5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项目支出成本3000万元 |
|
5 |
5 |
|
|||
指标2: |
部门总体支出成本6000万元 |
|
5 |
5 |
|
||||
效益指标 (4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指标1: |
预算执行率 |
|
5 |
5 |
|
||
指标2: |
成本控制率 |
|
5 |
5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指标1: |
社会满意度 |
100% |
5 |
5 |
|
|||
指标2: |
|
|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指标1: |
|
|
|
|
|
|||
指标2: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00% |
5 |
5 |
|
|||
指标2: |
|
|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10 |
10 |
|
|||
指标2: |
|
|
|
|
|
||||
总分 |
100分 |
100分 |
|
填表人:曹姗 填报日期:2022年4月 联系电话:4217506 单位负责人签字:刘国安
附件3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普法宣传专项 |
|||||||||
主管部门 |
市委政法委 |
实施单位 |
市司法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45.9 |
45.9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0 |
45.9 |
45.9 |
10 |
10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项目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法治理念。 |
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全市公民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提升法律意识,将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达,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出台“八五”普法方案 |
按量完成 |
10 |
10 |
|
|||
指标2: |
青少年宣传月宣传 |
按时完成 |
10 |
10 |
|
|||||
指标 3: |
宪法日宣传 |
安质完成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按时 |
年初时间节点完成 |
5 |
5 |
|
||||
指标2: |
按量 |
宣传册8万余册 |
5 |
5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开展时间 |
2021年1月-12月 |
5 |
5 |
|
||||
指标2: |
行业法律法规宣传 |
按时间节点 |
5 |
5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50 |
5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4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指标1: |
经济效益 |
合格 |
10 |
10 |
|
|||
指标2: |
|
|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指标1: |
社会效益 |
合格 |
10 |
10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指标1: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可持续影响 |
长期 |
10 |
1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满意度 |
满意 |
10 |
10 |
|
||||
总分 |
100分 |
100分 |
|
填表人:曹姗 填报日期:2022年4月 联系电话:4217506 单位负责人签字:刘国安
附件4
2021年度益阳市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局机关编制60个,事业编制7个;公证处9个、仲裁委5个,强制隔离戒毒所87个,共计编制数168个,实有在职人员166人。
益阳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财政专户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项目支出等。本年总收入为4840万元,本年度总支出为5081万元,预算收入完成率100%;决算总支出为5081万元,预算调整率22%。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一、基本支出3879万元二、项目支出1201万元。经济分类支出合计分类:一、工资福利支出2871万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696万元,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3万元,四、资本性支出240万元。2021年度益阳市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得分100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我局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8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和综治奖、绩效奖励方面。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物业费、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水电燃气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3万元。主要为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绩效奖励、离休人员医疗、抚恤金等开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120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律师工作、普法宣传、基层司法建设、依法行政指导、政府立法、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仲裁员劳务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等。
1.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43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维护支出。
2.普法宣传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范围“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落地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等。
3.法律援助经费支出27.5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维护,法律援助案件办理,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运行等。
4.法制建设经费支出76.5万元,主要用于依法行政指导、政府立法、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等业务工作。
5.涉密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益阳市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益阳市司法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益阳市司法局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 完成年度立法任务。出台地方性法规《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和市政府规章《益阳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2. 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涉法事务管理。审查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171件,“三统一”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57件,备案登记区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4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开展市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组织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外商投资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40件,处理市政府交办涉法事务24件。
3.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每季度召开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对市县两级33个行政执法部门的113本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市本级45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确认并公告。出台《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任务分工指导意见》《益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制度文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四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行政复议监督机制,扎实开展“行政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23件,纠错率达29.2%;承办行政应诉案件71件。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预算管理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实际,单位内部建立项目预算合理性审定、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项目动态调整机制,使项目预算更为科学合理、客观真实,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
上年结转结余指标下达后,开展单位内部分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指标对应的所属业务处室,配合各业务处室按照预算指标额度,结合实际的工作开展计划,编制支出明细预算,经单位预算审批机构审核批准后,作为年度预算的补充,据以作为经费支出的管理和考核依据。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评价结果报告、反馈和整改工作。及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以及具体各项目支出情况报局领导和各项目支出责任部门。督促项目支出责任部门或实施单位针对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执行率高的项目。
三是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市司法局2021年绩效自评在本单位门户网依法主动公开。
附件5
2021年度益阳市司法局项目资金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资金支出120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律师工作、普法宣传、基层司法建设、依法行政指导、政府立法、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仲裁员劳务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费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并对本单位支出金额超过5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项目和市级重点项目单独开展绩效自评。切实抓好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断完善绩效评价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1)年初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相关会议进行部署,并制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方案。(2)组织分管财务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绩效评价专题培训,抓好绩效评价风险评估。(3)实行财务业务流程再造,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2、加强制度建设,实行绩效评价全覆盖(1)建立健全预算、收入、支出、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管理制度。(2)对不相容岗位及职责有效分离和实施,按制度和程序审批。(3)加强审批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自评结论分为“优秀”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2021年市司法局项目资金总支出1201万元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普法宣传经费50万元,出台“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南山村等4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益阳市司法局获评“七五”普法全省先进单位。完成益阳市第二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
法制建设经费支出76.5万元,进一步扩大重点企业法律顾问覆盖面,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企业共699家。深化“万所联万会”活动,深入久扬茶叶、福星食品等100余家企业免费开展“法治体检”,解答法律问题660余个,提出建议1000余条。打造“互联网+公证”品牌,部分公证办证周期缩短30%。138名律师、80名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1000多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我局2021年制定了《2021年工作流程表》对业务工作开展进行监督、《内控制度》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电子卖场采购工作制度》对采购支出进行监督,从前期项目资金审批、支付流程到后期的绩效评价结果对标对表自评。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争取预算完成率达到100%,整体支出进度符合财政部门相关规定。三公经费控制再部门预算的指标内,并同比下降。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合格,补贴及时方法到位。做好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确保零事故。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解答相关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出台“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20年起,外聘6名律师和专家担任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任期内,本届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在重大决策、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行政执法、复议应诉、舆情处置、法治建设等多个领域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益阳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加强预算管理
主要是首先梳理项目支出合理性,根据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实际,单位内部建立项目预算合理性审定、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项目动态调整机制,使项目预算更为科学合理、客观真实,从项目申报立项到项目财评送审再到招标开建直至支付完结实现全流程无缝对接,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
开展单位内部分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指标对应的所属业务处室,配合各业务处室按照预算指标额度,结合实际的工作开展计划,编制支出明细预算,经单位预算审批机构审核批准后,作为年度预算的补充,据以作为经费支出的管理和考核依据。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执行率高的项目,对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且无整改措施或整改无效的项目,相应核减或取消项目预算。
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市司法局2021年绩效自评在本单位门户网依法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