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唐勇基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益司党干〔2023〕3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银鑫公证处、益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下列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唐勇基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副科长;
邓芬艳同志任市司法局政府合同管理科科长;
谢俊杰同志任市司法局政府合同管理科副科长;
何灵芝同志任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副科长;
龙腾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科副科长;
夏小伟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戒护大队教导员;
朱春飞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教育大队副大队长;
李聪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常规矫治大队副大队长;
黄浩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回归适应大队教导员;
刘义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回归适应大队副大队长。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益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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