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赵彩莲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益司党干〔2022〕8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银鑫公证处、益阳仲裁委秘书处,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下列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赵彩莲同志任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赖月霞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科长;
罗罡同志任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肖益红同志任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兰清华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室主任;
谢钊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习艺管理科科长;
潘海钦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戒护大队副大队长;
肖建军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教育大队大队长;
王锋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教育大队副大队长;
周珏频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常规矫治大队副大队长;
莫灿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回归适应大队大队长;
李琼同志任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益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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